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活动组织部署。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分类强化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活动组织部署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狠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普法宣传,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提高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扎实推进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认真宣传贯彻《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结合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进一步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2〕22号)要求,加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让每一名从业者对治理行动要求“入脑入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分类强化警示教育